我三月份新员工入职 如今有三个月了 如今老总一直托着薪水 我想要立刻辞职 并还清工作中 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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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权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可提出以下
仲裁请求:
1、支付未签书面
合同赔偿金;
2、补上社会保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
4、支付加班费、拖欠的工资及其总额25%的经济补偿;
二、所述
证据不充分,需要提供诸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事实
劳动关系的更充足的证据才有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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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扣除双休日。
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1、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2、应发薪天数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如31日、30日等)扣除周休息日(如双休日)和缺勤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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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种情况
1. 如果是上班时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2.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属于工伤。
3.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具体的工资事宜可参考劳动合同,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注意是当地最低工资,不是劳动合同里的工资)
4. 如果没有受伤只是去处理事故,法律上对事假没有规定最低工资,因此老板不给工资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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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