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要问一下,我丈夫有房屋,房屋未写我姓名,我可以提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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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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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取公积金需要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3、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
4、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6、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7、《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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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公积金卡、身份证、苏州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到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填写《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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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