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一个关于房子租赁的问题。如果租赁合同不是业主,可以签署吗?

2020-01-27 15:2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怎么签、如何签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具体如下所示:  
    1.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等;  
    2.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等。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  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得。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谁来承担物业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 ;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以下方面应该特别注意:  
    1.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2.对于房屋的装修责任以及装修设备、装修价值的归属一般都应当约定清楚,否则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可能就会产生争议。  
    3.房屋交付时最好详细约定好所交付房屋的现状或列出详细清单和对结构进行描述后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4.重大装修、改造前各方当事人最好进行书面确认后再行施工。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转租行为无效,由此给第三人或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6.房屋租赁最好签订好书面合同,以防无据可查。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租赁期限内维修责任及其维修范围应当明确,避免争议和扯皮。  
    8.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出卖该房屋时承租方有权继续在原租期内承租房屋,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利,且出租方应当及时将该意向通知承租方。  
    9.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出租房屋座落在。产别:。  
    2、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出租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3、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出租房屋的权属状况、装饰等情况。乙方对甲方上述出租房屋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对乙方承租房屋的使用用途、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情况的约定如下:  
    1、租赁期限自止。  
    2、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三次为半年()租金为元整,大写。  
    3、乙方在前一期交付租金使用期满前15天内向甲方交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视听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买权。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该房屋被征用或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还房屋,甲方向乙方退还预收的租金。  第六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界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若由于管理原因造成员工吵架等事情与甲方无关,若由于房屋构造原因造成漏水等问题由甲方解决。  第八条: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室内物品清空等前期工作,并在年月日前完成房屋交付。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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