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城镇农村征地是按户口本人头赔付补偿款还是按原有土地人口赔付补偿款?我媳妇是结婚后迁入户口,我娃也是一年前上的户口,请问我媳妇跟娃能拿到响应补偿款吗?

2018-09-08 16:2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物权法》有如下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农村征地款补偿标准是多少,各地都有各自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三)青苗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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