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需要咨询一下,就是我这边通过一家中介进入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干到约好的时间7天…现在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以未干到30天时间为由扣工资,我找的这家中介当初只是说工资一周结一次,并未说明其他附加条件,我要通过哪里能挽回我的工资?

2020-01-27 21:1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如果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的证据,而且要注意,需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等证明材料。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也不能够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存在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劳务公司及时支付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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