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法院提出申诉已经三个多月了,法院至今还没有立案。我该怎么办?立案有时限吗?

2020-01-27 23: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对未成年人送达起诉书可以不通知家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审判程序和诉讼权利、义务。
    第四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 法院接到起诉书,必须当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立案受理。
    对于不能决定是否可以立案的,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在7天、15天或者30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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