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北京四环路骑摩托车时,与一名骑车人逆向相撞。这是谁的责任?

2020-01-27 23:5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逆行出现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追尾碰撞前车的;
    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逆向行驶的;
    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