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
协商后,房子以别人的名义抵押。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28 06:2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离婚后按揭房归谁所有?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
合同
,并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首先,遵循协议自由原则。其次,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此时对于房贷,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的款项及增值部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
结婚
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
公平原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怎样协商离婚
1744
我丈夫以我的名义买了一辆车,抵押贷款没有还,车被他卖掉了。我
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谭国杰律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共同房贷怎么办
01:37
2345
房产怎样抵押才有效
4135
抵押车购买后还能再抵押贷款吗
抵押车辆贷款
协商离婚后,房子以他人的名义贷款。 怎么办?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段俊芳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该怎么办
02:13
2345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你好,我想想问,以夫妻名义,还用别人房子抵押贷款的贷款,离婚
协议离婚时,贷款买房尚未还清时: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公安县律师
洪湖市律师
监利市律师
江陵县律师
石首市律师
松滋市律师
沙市区律师
荆州区律师
武汉律师
襄阳律师
荆州律师
宜昌律师
恩施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