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开摩托车被扣分12分,重新考科目后没有实习期,所以要取消摩托车的驾照,不要考C1

2020-01-28 06:2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毒驾驶员被注销驾驶证情形,  
    一、涉毒驾驶员被注销驾驶证情形  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  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二、有吸食或注射毒品的人能否申请驾驶证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明确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相关法条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实习期驾驶证记满12分的,将直接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超过15天缴纳罚款,并接受处罚的,将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甚至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机动车驾驶证有无实习期?  
    (1)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实习标志。  
    (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