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老板带我骑摩托车和三轮车相撞了。我左腿粉碎性骨折。我不负责责任的划分。法院判决后,老板和三轮车共同赔偿了我的医疗费。可以断定,到现在还有半个月,还没有人为此付钱。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1-28 06:4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 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对医疗费用审查认定,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体现司法部门的公正。可是在医疗费用审查与认定中经常遇到困惑,所以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思。医疗费用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占数额比重较大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医疗费票据需要审查认定:
    1、初步审查:接受委托后对当事人各方的基本情况和所争议的问题向审判人员进行了解和结合阅卷熟悉案情。
    (1)了解受害人的伤情及治疗过程;
    (2)了解对方提出异议的理由是什么,主要疑点有哪些;
    (3)审查受害方提交的医疗费单据是否正规,姓名、日期、单据号码、收款印章、金额大小、药品种类、收费项目等是否有内在联系和可疑之处。然后根据初步审查出来的信息归纳成一个初步方案,有重点、有目的地进一步展开审查。
    2、正式审查:是指派由法医和有临床医疗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面审查,针对伤情实际,对治疗的费用、时间、用药等情况作出合理的认定,从而使审判人员作出公正的判决,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体现公正司法。
  • 一般来说,构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要求医疗违法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因果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它要求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唯有此,行为人才对损害结果负责。
    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只有在具有违法性的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就其医疗违法行为负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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