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KTV被七八个人围殴,起因上厕所,双方都喝了酒。现在我哥住院头部和面部共计缝了十余针。派出所去KTV拷贝了监控录像,但是打人者跑了。我想问的是,这样的伤情能够算轻伤吗?我们家属可以做些什么?

其它
2018-09-08 17:3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依法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打架,主要看造成的后果,如果你伤情较重,现在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应进行伤情鉴定,然后派出所才能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决定是否立案,立治安案还是刑事案。
      现在派出所将人放了,是正确的,你治愈后可以到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介绍,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待结论后,派出所自然会按照案件需要,传唤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

  • 1、在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到法院 直接起诉要求打人者进行民事赔偿。
      
    2、至于打人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伤情鉴定结果。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把人打伤住院,关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