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二手房买卖,买方可以交预付款,不买。 预付款不用返还给买方也可以吗?谢谢

2020-01-28 10:0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律师费不是必须的,你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买卖及过户事宜,费用各地标准不同,自己可以和律师谈  二手房买卖应缴纳哪些费用  
    (一)、卖方应付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二)、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5—
    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 退预付款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内容,是否有关于定金和预付款的相关约定。如果签订的购车合同没有约定其他的违约责任,是可以退全款的。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则遵守合同约定。预付款与定金不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因此,不能将预付款视同定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方违约,则不返还定金。
  • 如果因为房价上涨,卖方恶意违约,买方有权选择如下措施维护权利:一是如果买主要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保全房屋,协助办理过户。二是如果不想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要求卖主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照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同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当然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调解适当加价也可以变更合同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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