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的孩子怎么能离婚?这位妇女生了三个儿子,并被结扎。这个男人拿了一张结婚证给另一个女人。做什么,起诉

离婚
2020-01-28 11:5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孩子: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其他同居纠纷,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有共同财产,通常均分。因此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双方对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另外关于财产,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平均分割;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应该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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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未结婚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一样享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
    关于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这样解决:
    1、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