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邻居丈夫全是离婚,他有一个小孩,是我2个小孩,人们重新组建家中,可以再造小孩吗?

离婚
2020-01-28 13:4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 在什么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二)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吴忠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鉴定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儿,适宜再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归国华侨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本县定居的;  
    (六)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夫妻,可向居住地计划生育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实,报县计划生育局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居民或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只能生育一个子女。
  • 离异家庭生二胎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是可以生育二胎的。  除此之外,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也可以生育二胎。
     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是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这些就是离异后家庭生二胎的条件介绍,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只要去相关部门办理二胎准生证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