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残疾人,是城市户口。我丈夫是农村户口。我的大女儿四岁了。我能生第二个孩子吗?

2020-01-28 14:4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一胎和二胎的关系,就在于该母体怀孕或生育的次数。

    “二孩”,指的是第二个孩子,是生育子女的个数。二孩,即为该夫妻生育的第二个子女。

    在日常生活中,习惯性地对育龄妇女第一次怀孕后生育的,被称为生育了第一胎;第二次怀孕生育的,就成了第二胎。
    在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精确地直接指向是“第一孩”、“第二孩”,而不称为“第一胎”、“第二胎”,其原因就在于一胎生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也有可能生育出两个或三个甚至更多的孩子。
    因此,联系到目前实施的“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新政策,准确地说,这叫“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
  • 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  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延伸阅读: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前,着急抢生仍会被罚  新政颁布后,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就心急怀孕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就抢生“二胎”。  各地政府也要有落实新政的改革紧迫性,抓紧时间研究落实,同时不应再在“单独二胎”新政落地过程中,设立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或门槛,人为干预正当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其实本市已对城乡居民生育行为和生育意愿做过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实际生育率和育龄夫妇生育意愿普遍不高,现阶段放开“单独二胎”,生育率不会因此出现过快增长势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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