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我父亲孩子的监护权。他从不在乎。我想把孩子转到我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2020-01-28 16:1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原配偶无继承权,但离婚不中止子女关系,子女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2、仅为法定继承权,如果父亲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
    3、孩子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需要保留必要的份额。

  •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的,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您孩子只有三个月,未满两周岁,因此如果您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孩子可以由您抚养。您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育费,抚育费数额可按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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