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问一下以前企业交了一年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停了,如今想交个人养老保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8 20:1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办法参保的条件,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
    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实际上就一个前提: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城镇才有档案,能存到职介或人才;外地城镇的存当地职介或人才,也可以通过当地职介或人才办理自己缴费参保;农村户口没有档案,暂不能按此办理个人参保。
    ) 如果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同时,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给市民办理社保的公司一定进行举报。
    [2]
  •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网上查询一般要到次月才能查到上个月的缴纳情况。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查询社会保险个人信息记录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
    (1)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中心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参保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4)通过“12333”热线服务电话查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你想继续在电站工作,与单位协商,要求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满一月未签订合同的时间需要支付你2倍工资,同时要求单位补交2年多的社保,以及具体工资问题。不行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不行就上诉。
    4、如果不想在电站继续工作,就要求单位补交2年多的社保,之前满一月未签订合同的时间需要支付你2倍工资,并依据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先与单位协商,不行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再不行就上诉。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12333电话咨询。
  • 个人可以交养老保险。
    办理方法: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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