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相邻的两个实际面积和住宅生产票上的不一致是怎么分开的? (农村宅基地)

2020-01-29 00:0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
    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
  • 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想必大家都很疑惑。住宅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短短70年,还了大半辈子的房贷,产权年限一到,房子不是你的了,这谁乐意。不过,小南也跟大家解释过,关于产权年限70年的问题,是指的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你的房子所有权是不会变的,只要到期后继续缴纳一部分的费用,房子照样住。跟着小南看看,专业人士如何证明“你买的房子就是你的”。根据我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70年,工业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如果你对一所房屋有所有权,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产权,是你的私有财产。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得到我国宪法保护的。另一方面,从物权法上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简单来讲,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只要你买了这个房子,拿到房产证,这所房子就永远是你的。所以,别担心了,你的房子就是你的!重庆的房子产权虽然只有50年,不过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附:产权到期如何续?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 房屋产权证书如何补办
    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您(单位)应尽快持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持公证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房改房单位证明等资料进行挂失及补发申请。市房屋档案馆为您(单位)开具房屋产权归属的登报证明。
    2、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受市房管局委托为您(单位)办理补发公告。为了节省您(单位)的宝贵时间,在您(单位)向报社交纳遗失声明及公告费后,法律事务科帮您(单位)到当地日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及补发公告。上述声明及公告登报后,您(单位)可从法律事务科免费领取该份日报,法律事务科及时将所登报纸合入档案。
    3、补发公告登报6个月后,请您(单位)持刊登遗失声明和公告的日报原件整版报纸及有关资料到房管初审部门申请办理补发手续。市房管局经审核,对于无异议的,将为您(单位)补发新的房屋权属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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