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市,假如2011年以前早已有一套房,2011年以后又买来一套,要交房地产税吗?

2020-01-29 05:1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产权的房产,征收房产税的范围如下:
    1,房产税目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个人产权的房产,在上述课税范围内,且是生产经营性房屋(如用于出租或生产经营),需交纳房产税。而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其中的扣除比例,各地不一。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年税率

  •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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