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我爸爸头顶部骨折,住了一个半月,但期内有打嗝儿状况,一次打七八天,打过2次,正中间停了几日。如今打嗝儿停了,大夫说能够 回家了涵养。但住院后也有将会出現打嗝儿状况,像这样的事情能住院吗?假如不住院,是否会危害保险赔付?也有假如住院后再打嗝儿,车险公司还管吗?

其它
2020-01-29 05:3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 对方全责,无责方可以向保险方报保险,但无责任方所投保的保险方无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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