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侄子在我的饭里头下了毒药,他承认了,我洗胃刚回来,现在他关在了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请问对于未遂的故意杀人罪关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8-07-01 10:1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罪如何认定?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
    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 1、《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具体能够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除了要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外,还要看案件发生的原因、故意杀人的手段、未遂的原因、认罪态度、是否自首、是否赔偿受害人损失等各种因素,初步估计会判处10年左右的刑罚。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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