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我想再婚,结婚前有三个孩子,但没有做出生证明,现在离婚的孩子也属于她的前夫。然后现在我再婚了。这个男人是第一次结婚。我们能得到比我以前生的孩子少的出生证明吗?

离婚
2020-01-29 07:3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再婚可以办理准生证吗
    1、如果再婚的两个人在前一段婚姻中都没有生育孩子的话,那自然是可以办理再婚准生证的,而且与初婚办理准生证也是没区别的。
    2、如果再婚夫妻其中一个人在前段婚姻中已育有子女的,但另一方没有生育子女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办理准生证,而且这个准生证就等同于生育二胎。
    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明有:生育申请、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
    3、如果两个人在前一段婚姻中都育有子女的,那就不可以再办理准生证了,因为这就等同于生第三胎,这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 按照《婚姻法》离婚细则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有关部门是不支持离婚的。根据有关规定你们在离婚协议书中的附加条件民政局是不能认可的,如果真的无法在一起生活,也只能约定分居,等孩子出生后再离婚。
    但既然已经成为事实,你可以拿上相关证件,在你所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后带上《准生证》到抚养孩子一方的户籍管理叮乏耻何侪蛊抽坍处开部门办理户口注册登记。
    你是一个非常个性化和执着的人,很有主见,如果能不懈努力学习将更加完美。你的行为为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人口管理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亟待完善与改进的要求。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无论生育第一个子女或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再有,由于“生过第一胎因为特殊情况不在了”,因此,估计当地计生办会向你了解什么情况导致你第一胎不在了的原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