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盗窃财物共计人民币3800元被拘留,财物已还,刚刚收到法院传票,于2017年2月27日开庭,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开庭会当场宣判吗?结果大约会是怎么样?

2018-09-08 20:3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因此如果盗窃后满足上述有关情形,可能会被拘留。
  • 刑事拘留后会由人民法院审理决定是否判刑,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我国可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 刑事拘留需要多久的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通常情况下法院没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有权做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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