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案被告被捕,现在无罪辩护,但受害者的证据不好。 你会败诉吗?

刑事辩护
2020-01-29 09: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 强奸案证据,应当符合证据条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被强奸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给予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或其他人格权力,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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