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房屋、违约问题是根据买卖房屋价格计算诉讼费和律师费用,还是根据违约金额计算

2020-01-29 11:0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违约金比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是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开发商一般会与购房人明确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主要看您合同中约定的是按照已付房款还是全部房款,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协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2年。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持续侵权行为之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终了计算的规定,并不适用买房人追究房产公司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起算。前者应以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起算点,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并不是说一旦超过3年时间,买受人就一概丧失了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而是应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按合同总价款固定比例支付买受人违约金”。
    那么从债权的角度分析,此时的违约金是一个可以确定的数额,属于一时性债权,应当从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二)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需向购房人支付房款总价固定比例的违约金”。
    此时的违约金属于一种继续性债权,它是按日计算并支付的,即违约一日就有第一日的违约金,违约二日便有第二日的违约金,每日单独发生的违约金从债法的角度讲叫个别性债权,因此每日发生的个别违约金债权应当单独计算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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