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我丈夫签署一份协议。如果离婚,我将有孩子监护权的第一选择。有这样的法律协议吗?

离婚
2020-01-29 14:2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有这个规定,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亲离婚时选择随父亲或者母亲共同生活,即所谓的抚养权归属要尊重孩子的意见。
    当然,具体到个案中,也要考虑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在服刑,此时离婚的话,孩子是不可能选择的服刑一方的,因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一般来说,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