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同事欠我2000多元。我现在联系不上他。我辞去了工作,跑掉了。我们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我不知道具体地址。

2020-01-29 23:2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欠钱不还、并带钱逃跑的事情,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或借款借据等,确认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缺席判决的话,以后再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
  •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债务人还款

  •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司法拘留的。
      
    2、司法拘留会出现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你有能力而不拒不法律判决的,可能就会被拘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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