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吉林农村户口,我的妻子和两个女儿,我的大婚和户口都在我父亲的户口里。有必要把它们分开吗?

2020-01-30 01:3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双方离婚后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属于两个独立的户口,可以依法办理分户手续: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证件证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 一般情况下,分户不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割夫妻双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的,就可以通过在离婚协议中就离婚时双方财产如何进行分割进行说明,从而来解决夫妻双方财产在离婚时分割的问题,如果不能由双方协商解决的,则可以由双方到法院依法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以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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