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申请破产后,职工可以提起诉讼申请办理薪水吗

2020-01-30 08: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解散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仍然可以起诉破产企业,但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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