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餐馆工作了8天后,我没有签合同就辞职了。我起初告诉他我没有付钱给我。我向他们抱怨。结果,我拿到了薪水。扣除我的旷工工资合理吗?

2020-01-30 09: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能要利息么?首先要看是否有口头约定利息。
    一、双方在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又无口头约定利息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如只是简单说还钱的时候要给利息,视为没有利息,不能要求借钱的人支付利息。
    二、虽没有合同,但口头有约定利息,要看约定的利息是否合理。
    1、约定的借款利率在24%以内的,合法合理,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钱的人返还,拒绝返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2、利率在24%-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是合法的,不过只能由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不能走法律途径。
    3、利率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无效,既不能要求借钱的人支付也无法到法院去起诉,而且,如果出借人已经给了这部分利息的,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160;2#160;;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160;6#160;;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60;7#160;;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60;8#160;;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160;
  • 当事人因民间民间借贷违约,经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当事人的工资收入,但应当余留本人及其抚养人口必须的生活费用。必须的生活费用标准,一般参照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所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 单位是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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