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被公司辞退后发现怀孕了,现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公司人事7.14与我谈过,说公司赔偿时将n+1中的n给出经济补偿,1指可在公司在待一个月,也就是我可以在8.14之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一直等待公司领导对赔偿金进行审核签字,直至8.6或8.7号,人事部通知领导已经审批赔偿金,我在7号下午办理了所有离职手续!但是8.30去医院发现怀孕一个多月了,由于我自己身体原因,孩子发育情况比实际时间小。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经医院鉴定我是7月底至8.6号之前怀孕,公司应该给我双倍补偿吗?我咨询过原公司人事部,被告知说在7.13之前怀孕的才可以双倍补偿,但公司领导是拖到8.6号才对赔偿金签的字,这个期间不是我不愿意离职,是有客观原因存在的啊。
请问我的情况现在能申请双倍赔偿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