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是谁求婚和谁输的问题吗?我必须偿还我丈夫的房贷和离婚吗?

离婚
2020-01-30 12:5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夫妻离婚后,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而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项应当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房屋进行分割以及贷款处理。
  •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该房子所有权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但考虑到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离婚时男方应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