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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怎么确定鉴定时间,
一、交通事故受伤怎么确定鉴定时间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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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标准:
5.
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
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
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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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驾撞人轻伤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属危险驾驶罪,可判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罚金。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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