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不迁移户口小孩可以上在女方这边吗

2020-01-30 17:23: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1、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其监护人(父母等)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在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的前提下,当事人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并且孩子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的前提下;  
    3、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籍性质的前提下,迁入父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挂靠;  
    4、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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