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未成年少女同居,被她的家人告知强奸,我有罪吗?

刑事辩护
2020-01-30 18:4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罪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列几种: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 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综上所述:  少女未满14周岁,且男子明知其未满14周岁,那就构成强奸罪。
      少女未满14周岁,但有证据证明男子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不构成强奸罪。  少女已满14周岁,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罪。
  • 强奸罪是否能够成立,主要看性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若采用了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若采用胁迫手段使妇女不敢反抗,或者采用了其他手段,比如打麻醉针,使妇女不知反抗,足以证明行为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如果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那么被告人构成强奸罪无疑。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比如被告人殴打妇女留下了多处伤痕,如果有证据证明发生性交违背了妇女意志,比如被告人在性交过程中被妇女扣伤眼睛,建议律师作有罪辩护。
    但是现实生活往往纷繁复杂,在违背妇女意志不明显,或者控方缺乏强奸证据时,律师应当敢于做无罪辩护,以切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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