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如果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还是一直没钱还,那么那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2020-01-31 10:4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
    但你就可以注意观察和调查了解,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
  • 被执行人说没钱不等于真的没有钱。以下几点工参考。

    一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此,则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二是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若此,申请人应当协助法院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1、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增加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代价。
    2、配合法院,积极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
    3、申请人应当多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三、当事人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法院故意不作为导致迟迟不能履行,则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报和投诉。
  • 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 你好,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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