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再婚夫妻,一方二个身心健康小孩子,另一方一个残废小孩,再结婚后,能再造一个小孩吗?

2020-01-31 10:3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给孩子改姓?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 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 用、假冒。因此,就姓名权人可以决定自 己的姓名而言,自然人出生时无行为能 力,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取名。
    未成年人 姓父姓还是母姓,由其父母协商。离婚后,一方再婚的,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我国放开二胎之后,只要有意愿生孩子的夫妻都能再生一个,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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