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生想离开,但雇主说只有学校同意他们才能离开,但如果学校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20-01-31 11:0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签订合同是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据原劳动部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与普通的劳动者并未完全等同,所以即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合同制最先实行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如苏联、匈牙利、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蒙古等也予以采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辞职,原单位就会为员工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员工的社保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
    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实现跨省转移,《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
    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 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充其量是提前终止实习期。也就不存在和实习单位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一说。
    但这种情况类似于劳动者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履行提前多少天的告知义务,但必要的提前告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毕竟还牵扯到必要的工作交接。但单位为此而扣掉实习生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是不能够接受的。
    工作交接完毕后,单位仍然坚持要扣掉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由于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生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够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也可以尝试着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看看是否有捷径可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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