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和三个担保人逃走了,剩下一个担保人该怎么办?

2020-01-31 16:0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9条、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证债务的履行: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具体意见》
    6条、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否则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你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你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按照约定只能由你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
    在你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但,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上述司法解释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但是这个是最高法的原则,如果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为4倍以下,例如3倍,那就对你更有利。
    所以,你该怎么办你就按照上述回答予以处理吧!
    积极应诉,同时履行了债务之后,积极查找债务人下落以及其财产相关线索
    如果能查找到债务人的财产,就申请财产保全,随后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其配偶亦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担保人要承担付款义务,你可以以担保人为被告,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即向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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