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离婚民事调解书有了还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
2020-01-31 16:1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调解书的内容是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则生效后即为离婚状态。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当事人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直接凭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原先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你说的离婚书可能是指经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登记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事项,如果没有按协议履行,该得到法院起诉,因此离婚书的效力低于民事调解书。
  • 离婚调解书双方签收完就表示调解书生效了,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离婚调解书因为是由双方签字生效的,属于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调解,所以不能反悔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书需要双方签收才生效,只有一方签收的情况下调解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个时候如果对调解书结果不满意或者反悔的话,是可以上诉的。
  •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解决。
    那么,法院是否可以在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下,在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情况下出具民事调解书呢?  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根据上述两条规定,笔者认为法院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