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企业的一个工地安全员职工负伤,但职工并不是企业的职工,就是我叫去帮助的是我义务吗?

2020-01-31 20: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一、聘请你的是包工头还是工地的施工单位。如果是工地施工单位。你和施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二、你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期间施工单位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你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支付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你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三、上述工伤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其余工伤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应该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施工单位支付。
    四、假如你是受包工头聘请,你和包工头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你在工地干活受伤不构成工伤,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包工头根据过错承担你的医疗费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五、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没有用工资格的包工头,应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你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赔偿你的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
    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1、要看劳动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是否属于工伤,不以老板是否知情为条件;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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