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有人打电话告诉我,我已经向别人担保了一笔贷款,但我没有向别人担保。我该怎么办

2020-01-31 22:1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可以由借贷双方签订,双方协商要求提供担保人的,也可以将担保人作为合同乙方写在借贷合同上。是合法的。但这里面实际包含了2个合同,第一个是借贷合同第二个是出借人与担保人的保证合同
    都是有效的。

  • 1、申请贷款是你的权利,银行是否同意是银行的权力。
      
    2、只要你能通过银行的审查,你当然可以申请到贷款。
      现在的贷款,多采用抵押贷款形式,只要你有抵押物,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 一般都可以申请贷款 。如果你资不抵债或者由生效裁判文书没有执行的,因为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此时如果银行发现了这一情况,一般不会批准你的贷款申请的。
      如果你只是被执行强制执行,大概不会受到影响,如果你成了“老赖”,上了法院的征信“黑名单”,该网是跟银行联网的,那你就肯定贷不了了。
  •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1]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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