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己方电瓶车闯红灯违章,撞倒另一方电摩托,如何区划义务?

2020-01-31 22:2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处理,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双方通行的情况有好几种情形:
      
    1. 200米之内道路上有人行横道线的 :
      ( 1). 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
      
    (2).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 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 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2. 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 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 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3. 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查封肇事者的车辆,主张侵权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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