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法院执行期被查封的房屋有限期吗?超出三年全自动解除限制吗?被查封的房屋能够竞拍吗?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吗?

2020-02-01 05: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拍卖的房屋手续不全、不能过户,则买方过不了户的,不能找法院退款。如果拍卖公告中没有告知不能过户,则这种情况可以找法院退款。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 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如果到期法院未续封,你可要求房管部门注销有关登记,但实践中,房管部门会先征得法院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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