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适用室,房地产证明书不下,能公证吗?

公证
2020-02-01 06:4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的,房产公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 目前经济适用的出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另一种就是指经济适用房未能够居住满5年,这样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是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经济适用的业主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规定是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是家庭购买亦或者是政府收购,相对来说是不合理的。
  • 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必要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24元/月;
    二、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证须提交五种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区房产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即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丧偶者提供死亡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证明。(同一户口中家庭成员必须存在法宝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另外,申请人若是退役伤残军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材料复印要求: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件。所提交材料共一式四份,分开摆放,顺序如下:
    1、申请表;
    2、公示表;
    3、户口复印件(含首页);
    4、婚姻状况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收入证明;
    7、住房证明。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办理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原件、住房产权证原件或租约等相关证明。
    二、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
    三、经调查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公示七天,公示内容为:家庭人口、家庭现住房面积、家庭成员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社区在公示表上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材料、公示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街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