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在美容店上下班,老总以前说辞职应当提早工作交接好,不然扣一个半月薪,我提早几日和她说要辞职的准备,之后她留我我却说在考虑到,以后已过类似一周,還是不想上班,就跟他讲过,他说这一多月的薪水不帮我,而且上月还托欠我1000多薪水,也不发送给我了,我能告她吗

2020-02-01 09:5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企业拖欠工资、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确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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