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女人结婚了,他没有离婚,前后交了三万元钱,一次最多一千元以上,我也没离婚。 但是考虑到结婚对象的目的,我们的感情不太好。 现在分手的她和我要钱,说想控告欺诈,成立了吗

离婚
2020-02-01 12:2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女方或男方提出离婚的,都没有法律规定要付分手费给对方。理由如下:
    1、在法律中,没有所谓的“分手费”的概念和规定。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都有要求离婚的权利。
    所以,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首先提出离婚要求的,都属于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会因谁首先提出离婚而额外承担法律责任,更不会因此而应该支付所谓的“分手费”给对方。
    《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