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住宅区车辆的损失是物业公司或业主的责任,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0-02-01 13:0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车辆管理包括以下方面:车辆管理包括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的管理,应 实行物业管理企业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物业管理 企业的主要职责为禁止乱停乱放和防止车辆失盗和损坏。
    (1)机动车管理。机动车管理是通过门卫管理制度、巡视制 度和车辆保管规定来落实的。门卫包括停车场门卫和物业管理区 域大门门卫。对进出的机动车必须坚持验证放行制度,对外来车 辆要登记。对车辆的保管,物业管理企业应与车主车辆保管合同或协议,确定停车地点,收取停车费,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的管理。居住区内为使摩托车、 助动车、自行车的存放安全,应设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处。车主需 委托保管车辆时,先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停车牌,并按指定 位置停放,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其安全。
  • 工伤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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