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离开幼儿园后,在幼儿园玩滑梯,然后跌倒头部,因为他签署了幼儿园安全责任协议,问幼儿园是否有责任。

妇幼权益
2020-02-01 16:1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首先您可以就孩子的损伤赔偿和幼儿园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幼儿园对孩子的损伤进行赔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幼儿园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您现在要做的就是可能的话,先协商并且准备孩子受伤过程和相应损失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为诉讼做好准备。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律师。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互相打架根据责任大小互相支付侵权赔偿,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也要承担责任。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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