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13年。我的工作既危险又有毒。如果该单位没有申报特殊类型的工作怎么办

2020-02-01 17:1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
    (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3.55岁可以退休。
    4.相关资料: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连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就可以提前5年退休。对于原从事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但后又脱离特殊工种超过5年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允许再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但对于因从事特殊工种影响身体健康,不能再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目前实际情况是在年限上不需要连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只要累计满8年就可以提前5年退休。
    另外,各省市对“满年限后脱离岗位满5年及以上,原则上不允许再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这条采取比较灵活的处理情况,具体的必须到你所在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咨询看看。
  •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
    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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